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行规定(截至2025年6月),以下情形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:
一、账户状态与时限不符
账户封存未达要求
离职后账户封存不足6个月(非京籍人员离职离京提取除外)。
停缴且账户封存未满24个月。
连续缴存时间不足
租房提取需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;购房提取需满1年。
二、住房交易与产权限制
高频房产交易
同一套房12个月内交易≥2次,需距末次交易满12个月方可提取。
第三套及以上住房
职工家庭在京已有两套住房,购买第三套住房禁止提取公积金。
非自住性质住房
购买非住宅类房产(商铺、公寓)、拆迁房、安置房等。
所购住房产权比例或面积不符合自住标准(如产权比例过低或面积过大)。
三、地域与材料违规
异地购房不符合条件
在京已有购房提取记录,再申请异地购房提取(雄安新区疏解人员除外)。
异地购房地点非本人/配偶户籍所在省内,且非天津、河北住房(若在京有房)。
材料存疑或作假
提供虚假购房合同、发票、婚姻证明等材料。
购房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水平,或非配偶/直系亲属共同购房。
非户籍地且非缴存地购房
购买既非户籍地、也非缴存地(北京)的住房,且无法证明自住需求。
四、行为与资格异常
短期内多次婚姻变更
12个月内发生≥2次婚姻关系变更申请购房提取。
违规迁移账户
未在京缴纳社保却将公积金账户迁入北京。
超出提取额度上限
租房提取超过月缴存额50%(商品住房);还贷提取超上月实际还款额。
购房提取总额超出实际购房支出或账户余额限制(如两套房提取≤余额60%)。
五、特殊限制说明
雄安新区例外: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至雄安新区的职工,购房提取不受“在京购房提取记录”限制。
重大疾病未达标准:医疗费用未超出家庭承受能力,或疾病未列入公积金中心认定的重大疾病范围。
提示:若提取申请被拒,可通过北京公积金APP或拨打12329查询具体原因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