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是北京市缴存职工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规定(截至2025年6月),综合官方文件归纳如下:
一、核心条件
申请异地购房提取须同时满足:
无北京本地购房提取记录
缴存人及配偶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购房提取记录(疏解雄安新区人员除外)。
购房地点符合以下任一项
▶ 条件1:购买本人或配偶身份证、户口簿所在省内住房(户籍所在省份范围内);
▶ 条件2:本人及配偶在京无自有住房,购买天津、河北省内住房。
例外政策: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至雄安新区的职工,购买雄安住房不受“无京内购房提取记录”限制。
二、提取材料
基础材料(通用)
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购房合同(网签合同或房产证)
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
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、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(户籍与购房地不一致时)
差异化材料
场景 额外材料及要求
主贷款人(本人) 贷款合同原件(商贷/异地公积金贷款)
